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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导师介绍]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导师介绍:周贤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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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14 11:24:5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周贤日,男,70年代出生,广东陆丰人,华南师范大学法学教授,硕士生导师,法学硕士。
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,拥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、国家律师资格、律师执业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,从事劳动法、商法、公司法的教学研究,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,曾经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从事商法、公司法的专门研究。
先后参加教育部的商法培训(2002年),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培训(2003年)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培训(2006年),中国法学会企业破产法培训(2006年)和物权法培训(2007年)。

个人作品
先后发表《论合同法的合同效力制度》、《公司人格否认规则及其运用》、《中国工伤保险法律若干问题探析》、《论法学教育的人文性和实践性》、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分类简论》、《内幕交易及其责任机制》、《劳动合同立法若干问题研究》、《赋予农民工平等劳动权》、《村民自治与行政权》、《村民自治与经济自主权》、《从企业法角度看资本制度》等三十多篇论文。
独著《欠薪保障法律制度研究》(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),《中国劳动维权常备手册》(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),与潘嘉玮教授合著《村民自治与行政权的冲突》(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),主编《工伤保险新规解读与热点问答》(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)和《社会保险劳动者胜诉百例》(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)。副主编《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再造》(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、2011年修订版)。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主编、黎建飞教授副主编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释义与案解》(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)中第二部分共十一个专题、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《劳动合同法》系列丛书五本的写作等著作。
先后参与广东省教育厅和教育工会“师德教育”(完成“依法治教,依法执教”部分)项目,承担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“村民自治与行政权冲突研究”项目,参与华南师范大学“法学教育改革”项目等。
主要社会兼职有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,广东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,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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